2012年7月16日

【评论】教会法律可让中国借镜


黑龙江教区很快就诞生新主教,候选人却没有得到罗马教廷的批准,因此很可能又发生另一场非法主教祝圣。
我们可以预期,此事将再次引起国内教友新一轮的热烈讨论;也可以预期,部分人会因为对违反教律行为的批评感到不安。
就如前一阵子,有读者在《天亚社中文网》留言说,对它「不断的报道这些教会法新闻和评论越来越觉不耐烦」。他大概觉得大家过分强调处罚,没有一点爱心,并认为大家应多花时间探讨中国的福传事业才对。
这位读者的误解可能源于今年三、四月间连续发生了几宗有问题的神父和主教祝圣事件,而教廷中国教会事务委员会刚好也在那时候开会,会议后的公报也提及教会原则的重要。
这些事件都值得我们关注,因为诚如委员会的公报说,某些主教的行为模糊了教会的面貌,也伤害到中国天主教徒的良心平安。
事实上,《天主教法典》是我们教会的宝贵资产。这一套教律帮助维护天主教会至一至圣至公的传统。
与其说《法典》强调惩罚,香港教区法庭前任首席法官刘胜义(John Russell)神父更清晰看到其目的。今年五月退休的这位耶稣会士接受教区中文周报《公教报》访问时说,教会法律是为爱德服务。
教廷去年向两位未经教宗批准而接受祝圣为主教的中国神父宣布了绝罚,这代表梵蒂冈送他们进监狱吗?每个人都知道答案。这些神父不仅没有理会,还继续做出违反教会原则和法律的行为。
绝罚祇不过是对犯错者一个提示:「嘿,你做错了!」慈母教会正在等待他们良心的觉醒和悔改。除此之外,她做不到甚么。绝罚具有治疗性,是为了帮助犯错者改过自新,何况那些错误行为对教会本身也造成伤害。
我认为教会法律,为中国有另一重意义。这需要我们超越教会范畴来思考,那就是,当教廷正确无私地应用其法律,就是法治精神的体现,可以让经常因人治和党大于法的做法而受诟病的中共政权学习和借镜。
所以,若非我们不想犯错者从罪孽中释放,得到心灵的自由,若非我们不希望看到自己的国家迈向民主,否则在大是大非问题上多作讨论有何不可?对理性的评论何足惧之?
缅甸民主领袖昂山素姬最近访问伦敦,她于六月十九日一场演讲中说:「对于我们希望达到的民主和改革进程,很大程度取决于认识到法治精神的重要。」
中国也到了改革的关键时刻。身为中国人,我们希望国家能变得更加开放和民主,再没有侵犯人权的事件发生。身为尽责的公民,我们应该帮助身边的教友、同胞和国家领导人明白法治精神的重要;而在教会之内,就是《法典》正确无私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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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张望,中国一位天主教网站管理员。
【完】天亚社英文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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