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27日

中国主教认为备案办法旨在加强控制



刊登日期: 2012. 07.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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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当局推出《主教备案办法》,被指是企图加强控制教会。图示国内一些主教在北京出席教会活动。〔资料图片〕
【天亚社.北京讯】中国一些与教宗共融的主教表示,没必要认真看待政府最近公布针对天主教会的新规定,因为那不过是老调重弹。
国家宗教事务局二司上月初向各地宗教部门下达《中国天主教主教备案办法(试行)》,到月底在官方网站公布,但直至上海教区马达钦辅理主教在七月七日祝圣礼上宣布退出爱国会并被当局限制行使牧职后,才引起国内天主教徒的广泛注意。
《办法》共有十六条,包括要求所有主教亲自填写申请表,由中国天主教爱国会和中国天主教主教团核实后提出意见,以书面方式报国家宗教局办理备案手续。
国内一些主教认为,这份文件的主要目的是强化爱国会的权力。爱国会的独立自办教会宗旨与天主教教义不相容,且不受信众欢迎。
华中一位教廷和政府均认可的主教表示,该文件不过是当局对教会施加更多控制的借口,而且这样的管理方式根本没有作用。
华东另一双认可的主教则认为,没必要认真对待有关文件。「就目前而言,中梵关系没有正常化,中国政府出台这样的《办法》,何必大惊小怪呢?」
他对天亚社说:「大家都明白,中国政府对大大小小的事都要操控。其实这明摆着告诉世人,中国国内的宗教,包括天主教,都是政府在掌握的。这《办法》是对梵方讲的,是明的挑战。」
他又说,二零零五年出台的《宗教事务条例》已经讲明了中国天主教的主教需要向国宗局备案,「那时大家也许认为仅仅是说说而已,没有像现在这样认真罢了」。因此,这份办法「毫无新意,无非是旧调重唱」。
他相信,当局是上海祝圣事件后「才拿出《办法》来」,就是要告诉马主教,「国宗局还没有备案,你还不能行使主教牧职」。
《办法》订明,未经主教团批准的,国宗局不予备案,其不得以主教身分进行宗教活动,不得代表该教区履行相应职责,不得担任教区法定代表人。
两名不获政府承认的「地下」主教相信,新规定主要针对「公开」教会团体。他们指出,政府从来没有正式承认地下主教为教区法定代表人,甚至不承认他们是神父,因此主教备案办法不适用在他们身上。
齐齐哈尔教区魏景义主教从互联网看到《办法》条文。他相信上海祝圣事件使政府下定决心实施主教备案。他说,讽刺的是政府竟不满意由他们「自选自圣」产生的部分主教。
伯多禄主教说,该办法不符合《天主教法典》的规定,它祇是依附中国天主教主教团的规定而制定的,目的是整顿主教团的成员,使主教团更正规化。他认为,上海祝圣事件发生后,此备案工作或会延迟。不过,若此办法试行成功,「会给我们带来一定程度的限制」。
魏主教认为,各地官员执行《办法》的力度可能不同,而地方教会的配合程度也不同,故此他怀疑「在这么大的中国能否达到当局想要的效果」。
一位不具名的教会观察家指出:「这个《办法》是企图控制主教、毁坏教会根基的工具,它也违反中国宪法和国际法对宗教自由的保障,其目的是要制造一个国家教会。」
国内目前有近一百名主教,其中约三分之一不获政府认可。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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