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15日

【特稿】台湾教会呼吁当局尊重宗教团体的自由



刊登日期: 2012. 08.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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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国务卿希拉里七月三十日在华盛顿发表《国际宗教自由报告》。图片来源:美国国务院。
【天亚社.台北讯】美国国务院上月底发表的《二零一一年国际宗教自由报告》,引起台湾天主教会当局关注的有两项:宗教歧视和宗教自由,因之均与天主教有关。
美方报告提到,去年十月台北市政府向一所涉及宗教歧视的私立天主教学校开罚新台币六十万元(约二万美元),该校被控开除两名信奉摩门教的美籍女教师。这是台湾首宗雇主因宗教歧视而被罚款的案例。
报告指出,学校确定该两名教师积极从事违反天主教信仰的工作,包括其中一人向参加摩门教崇拜活动的学生给予额外分数。报告引述天主教会的本地代表说,如果一位教师的行为与学校的宗教信仰有冲突,校方应有权解聘有关教师。
台湾天主教主教团秘书长陈科神父回应天亚社查询时说,「宗教自由」在美国等西方国家不祇是个人的自由,也是指宗教团体的自由。任何宗教组织或团体如学校,都应享有自由权利去保护及实践自己的宗教信仰,选择认同自己信仰的工作人员。
他指出,若任何宗教团体的信仰遭到受薪员工的行为或举动侵犯,宗教团体应有自由,按照自己的规矩采取行动,保护自己的信仰。
陈神父强调,若团体的宗教自由受到法律的保护,该所台北天主教学校就不会因开除在校园以加分方式鼓励学生接受摩门教信仰的两位教师,而被罚款。
美国报告关注台湾的宗教自由问题,则是指在台工作的八万多名以菲律宾人为主的天主教徒外劳未享有每周带薪休假一天,以致他们星期天无法上教堂参加弥撒。
据行政院劳工委员会统计,至今年六月份止,全台共有来自六国的外劳人数近四十四万名,其中菲籍人士有八万五千一百八十五人。
新竹教区附属移民及外劳服务中心主任吴嘉德(Peter O’Neill)神父告诉天亚社,六个天主教服务外劳团体早于零三年向立法院提出修改有关外劳人权的《工人版家事服务法草案》,建议保障外劳每周有薪休假一天的权利。
可是,劳委会迟至一零年提出《家事劳工保障法草案》应对,祇是至今这两草案仍然在立法院等待讨论和通过。
美国的宗教自由报告指出,在台湾内政部登记在案的宗教团体有廿七个。学者估计多达八成台湾民众信奉传统民间宗教,如萨满教、祖先崇拜及泛灵论,并可能与儒、释、道等有组织的宗教信仰有部分重叠现象。祇有少数民众是基督教、天主教或逊尼派伊斯兰教信徒。
刚出版的《二零一二年台湾天主教手册》资料显示,至去年底不包括外劳的台湾教友人数约廿四万人。
美方报告说,台湾的大学和研究所可以开设宗教部门,由宗教团体开办的大学里设有宗教学系和研究所已有十多个,包括佛教、基督教和天主教。至于非宗教学系的学生可以选修宗教课程,但不是必修课程。台湾司法部表示,所有大学有权开设各种课程,若非宗教主修的学生向司法部投诉被迫必修时,司法部有权去函要求校方更正。
台湾所有公立及私立中、小学校里禁止开设必修的宗教科。曾有宗教团体对有关规定提出异议,认为宗教教育应被纳入属下学校的课程,否则是侵犯校方的宗教自由。
据台湾天主教会官方统计,目前全台有语言学校二所,职业学校二所,中学三十所,小学十一所,幼稚园一百五十五所。
【完】天亚社英文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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